肖丽飞律师,男,湖南省茶陵县人,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律师执业证号14302200810185284,湖南犀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株洲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6年通过国家司法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律师执业... 详细>>
律师姓名:肖丽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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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302200810185284
执业律所:湖南犀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南省茶陵县城关镇三角坪紫薇路路口
我有一个朋友因为跟他父母闹矛盾啊,他父亲一气之下说要跟他断绝父子关系,请问一下他父亲能与他断绝父子关系吗?
这个断绝父子关系是要根据情况来定的。关于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作出回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都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二、在电影、电视和一些文学作品里,我们经常能看到如“断绝父子关系”之类的内容,生活中这种说法也很常见,但实际上很多人对此有误解。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而有关脱离自然血亲关系的声明当然也是无的。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系。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综上,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但是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所以,无法与其亲生父亲解除父子(女)关系。
断绝父子关系是否还要承担赡养义务?
1、父子关系无法断绝,因为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除非是收养关系)。
2、司法局或公证机关是不会对这种断绝父子关系进行公证的,因为对于违背法律的合同、承诺或声明等等,公证机关是不会受理的。
3、即使父子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到时父亲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儿子还需要尽赡养义务,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其他的所谓合同、承诺或声明等等都无法对抗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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